填表
我拿著基本薪資表及complaint form回到背包客棧,開始慢慢算我應得的薪資是多少。
這真是一個漫長的計算,每天休息時間不同(casual休息時間不計薪),下班時間也不同,全部算完一回再算第二回,數字居然不一樣,只好再算第三回。
數字大概確定了以後我開始寫我洋洋灑灑的抱怨事蹟。
第一頁第二頁詳細的填寫自己的資料,尤其是手機及email,還有雇主的ABN也是必須(可以在薪資單上找到),至於第三頁就要好好發揮了。
我寫了我從甚麼時候到甚麼時候,在哪裡的哪間公司上班,工作內容是甚麼,我工作從幾點到幾點(然後附上我影印的手寫上下班時間),我得到的薪資是這樣(附上影印的薪資單),我要求按照法定的薪資拿回我應得的薪水。
既然要抱怨,我又寫上了因為工作過多導致身體不適,住宿環境太糟,老闆種族歧視,工作從未準時發薪......等,但後來事實證明Fair Work Ombudsman只想管薪水這件事,其他的全部忽略。(是說其他的應該要回報於不同單位,並非Fair Work Ombudsman的管轄範圍)
送出申請
寄出表格後約莫過了快一個月,完全無消無息,我有點急了,因為再過幾天我就要回台灣,我怕時情就這樣石沉大海。
那時我人跑到了柏斯,於是我查了Fair Work Ombudsman在柏斯的辦公室,然後跑去詢問。結果柏斯的人跟我說,我要自己打電話去問,因為總公司在阿德雷德,他們這邊也不知道。
而我打電話轉接了半天都接不到人,所以我最後寄了email去問。
果然有催有差,隔天我就接到Fair Work Ombudsman打來的電話,跟我確認我的表格後,她說她會跟我的前雇主談。
(網路上很多人說Fair Work處理過程很慢,我覺得還是要自己不時去關切一下比較不會一直處於漫長的等待)
第一次調解失敗
過了兩天,我收到了一封email,我的前雇主假造了我的上班時數,然後告訴Fair Work他們重新算了一次薪資後,只欠我$5.32!!
這一看就知道是唬爛的上班時數,但Fair Work Ombudsman是公立的機關,所以他們只寄了官方的信件給我,說如果無法認同這個結果,將會進一步動作。
我立馬回信說我完全不認同,然後再度附上我的手寫上班時數。
這時官方的Fair Work Ombudsman回信說,因為我不同意這個結果,整個案件上呈進入調解會程序。他們會派調解官來跟我連絡,提醒我該注意的事項等等。
進入正式調解會程序
那時我人已回台灣,我非常擔心調解會要在澳洲舉行,這樣我豈不是要再飛回去。
好險我的擔心是多餘的。
我收到了Fair Work寄來的email說,為了方便雙方,調解會以電話的型式進行。他們自己訂了調解會的時間,然後要我跟前雇主配合。
我回信說明我人在台灣,希望他們能打到我台灣家的電話,並且我還要求了一個中文翻譯,畢竟事關重大,我可不想因為聽錯了一個字而丟了我的薪水。
調解會當天,我拿著寫好的抱怨事項坐在電話前面等,有著要上戰場的決心。
電話響了,調解官先說明這個調解會由Fair Work Ombudsman主持,時間最長為一個半小時,Fair Work Ombudsman不會幫忙任何一方,只當做中間調解的角色。
電話裡我可以聽到調解官、前雇主、翻譯員還有我四個聲音。
調解官先要我說明這次調解會的原因,我開始照著稿念(可以說中文,由翻譯員轉譯成英文),結果被調解官打斷,她說為了節省時間,要我直接說出被積欠多少薪水,然後針對這個數字做交涉。
我說完了以後調解官自動把尾數去掉,然後說「我們現在談的是九千元,這樣妳同意嗎?」,尾數只是個位數,我當然同意。
然後調解官轉問前雇主,關於我的申訴,有甚麼要解釋的。
這時前雇主開始說她們給員工休息很久,有時候很早就下班了,我們吃住都要扣在薪水裡面等等等。
調解官問她說 「你們有員工上下班的記錄嗎?」
前雇主回答 「沒有,我們很信任員工所以沒有記錄。」
調解官說 「但是金金有記錄,所以你無法證明你所說的上班時間。"」,「你必須記下每個員工的上下班時間。」
調解官又問 「你們付的薪資是一小時多少錢?」
前雇主 「一小時$21」 (我聽到這就知道我贏了這場仗,這謊說的太明顯了!)
調解官 「如果一小時用$21來算,金金一個禮拜的薪資至少有$1400,但是你的薪資單上一個禮拜只有八百多。」
前雇主又試著想說一些胡編的謊,被調解官打斷了。
調解官說現在進入私下的討論,就是我先掛電話,調解官跟雇主私下討論完,雇主掛電話,調解官再打給我跟我討論。我們雙方聽不見對方討論的內容。
👉下一篇:透過Fair Work Ombudsman討回薪水/澳洲工作欠薪申訴經驗分享<下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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